轉知~
衛生褔利部認定醫療機構及醫事機構適用級距2,為減免電費30%
如機構有多個電表,亦請一併列出。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函,有關台電(股)公司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發生營運困難之電費減免及延緩繳款期限措施一案
請至google表單進行填寫申請:
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cMMfnVJZU-HjTX5zc5HjzJZIh_45RU1uLzPy_8JfbiXEZnKA/viewform
煩請有開業的會員們於110年9月6日前提出申請。